2017年上海外国语大学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办法

  • 2017-03-03
  • 作者 / oisa admin
  • 来源 /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为培养合格的汉语教师,促进中华文化传播,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简称汉办)设立奖学金,委托海外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统称推荐机构)推荐优秀学生、学者和汉语教师到中国大学(统称接收院校)学习。

一、   资助对象、资助内容与申请条件

资助对象: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被接收院校在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预录取,年龄为16-35周岁(在职汉语教师放宽至45周岁、本科限20周岁以下)的非中国籍人士。

各类别奖学金按资助内容设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详见《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标准》。申请条件是:

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  2017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申请者需要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全额奖学金申请者HSK成绩应达到五级210分;部分奖学金申请者应达到五级180分。HSKK成绩均达到中级。提供公证过的毕业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

2.汉语国际教育本科  2017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不超过4年。申请者需持有高中或以上学历。全额奖学金申请者HSK成绩应达到四级210分;部分奖学金申请者应达到四级180分, HSKK成绩均达到中级。孔子学院(课堂)注册学员优先。

3.一学年研修生奖学金  2017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不录取2017年1月1日后仍在华学习的留学生。

3.1  向来华进修的在职汉语教师、预备攻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学位的汉语相关专业学生提供汉语国际教育课程和全额奖学金。申请者HSK成绩应达到三级270分(培养目标为五级180分),具有HSKK成绩。

3.2  向有志于从事汉语翻译、汉学研究的学生和学者分别提供汉语言文学高级课程。申请者HSK成绩应达到四级180分,HSKK达到中级。按国别、报名先后和汉语水平高低分别提供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

4.一学期研修生奖学金  2017年9月或2018年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不录取有来华留学经历者。

4.1  向来华进修的在职汉语教师,预备攻读汉语国际教育本科的孔子学院(课堂)注册学员和汉语言专业学生提供汉语国际教育课程和全额奖学金。申请者HSK成绩不低于三级210分,具有HSKK成绩。

4.2  向汉语传播相关专业的学生与学者分别提供汉语言文学研修课程。申请者HSK成绩应达到三级210分,具有HSKK成绩。按国别、报名先后和汉语水平高低分别提供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孔子学院奖学金按资助内容分为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全额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部分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1. 学费由学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培养与管理,组织奖学金生参加汉语水平测试(HSK/HSKK),开展文化活动。

2.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本人申请、接收院校批准,也可选择校外住宿。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或按季度发放住宿费,标准为:700元人民币/月/人。

3.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放给全额奖学金生。本科生、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

奖学金生按学校每学期规定报到日期到校注册学籍,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该月发放全月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者,该月发放半月生活费;毕(结)业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之后的半个月;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非在华期间生活费;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学校纪律处分者,接收院校应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

4.综合医疗保险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一学期研修生为400元人民币/人,一学年以上有关学生标准为800元人民币/人/年。

5.   所有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学习成绩和汉语水平测试达到优秀者可在第二学年继续享受全额奖学金,达到良好者获得部分奖学金,其余停发奖学金。部分奖学金资助内容是:学费、住宿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结业前参加一次汉语水平测试。汉语测试报名费均由学校报销。

三、    申请材料清单

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cis.chinese.cn),,注册、填写《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

学历生(本科、硕士项目)

1.   照片页扫描件。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由其父母正式委托在华常住的外国人或中国人作为该外国学生的监护人,并提交监护人保证书公证材料。

2.   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来华参加“汉语桥”复赛获奖者可提供“汉语桥”获奖证书和“孔子学院奖学金证书”。

3.   推荐机构负责人签发的推荐信(客观评价申请者并注明是否孔子学院学员或其它身份;在职汉语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4.   提供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5.   申请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优先资助提供经公证的毕业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

非学历生(一学年、一学期研修项目)

1.  照片页扫描件。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由其父母正式委托在华常住的外国人或中国人作为该外国学生的监护人,并提交监护人保证书公证材料。

2.   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来华参加“汉语桥”复赛获奖者可提供“汉语桥”获奖证书和“孔子学院奖学金证书”。

3.   推荐机构负责人签发的推荐信(客观评价申请者并注明是否孔子学院学员或其它身份;在职汉语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四、招生工作与咨询服务

国家汉办:scholarships@hanban.org

上海外国语大学:oisa@shisu.edu.cn;021-65360599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上海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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