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以上初审结果有异议者,请在6月29日15:00之前向留学生办公室提出。
2. 推荐名单将在公示结束后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予以审定。
3. 最终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及公布时间,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审核结果及下发通知为准。届时,留学生办公室将通过“留学生部网站”、“留学上外微信公众号”正式发布并通知领取奖学金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上海外国语大学
外国留学生部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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