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国政府优秀留学生奖学金初审名单公示
1. 评审内容含学业情况、科研能力及在华表现。篇幅有限,此表仅展示“学业情况”。若对以上初审结果有异议者,请在10月30日12:00之前向留学生办公室提出。
2. 推荐名单将在公示结束后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予以审定。
3. 最终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及公布时间,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审核结果及下发通知为准。届时,留学生办公室将通过
“留学生部网站”、“留学上外”微信公众号正式发布通知。
上海外国语大学
外国留学生部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