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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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留学生(普通汉语进修生)考勤管理的补充规定》,以上三名学生被书面警告后,本学期内第二次出现一月内累计3次每周缺课(包括旷课和事假)超过2天(含2天)。经学院教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对以上三名学生进行退学处分。


被退学的学生将不能继续在上海外国语大学学习,学校会将其信息上报到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学生签证的有效期将会被缩短。如该生是在校内住宿的,将不再享受学生优惠价格。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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