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通知

  • 2019-10-10

接上级通知,2019-2020学年教育部将继续评选“优秀来华留学生”,选拔并激励知华友华、品行兼优、成绩优异的来华留学生。该奖学金采取“个人申请、学校推荐、校内公示”的工作流程确定推荐人选。具体内容和申请要求如下:

 

一、    推荐对象

面向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以上或研究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学历生。

 

二、    申报办法及奖励标准

(一)定向名额(4人):限用于自费本科生和研究生申请。此名额提供奖金和荣誉证书,本科生提供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8,000元/人,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0元/人。

(二)开放名额(最多3人):用于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申请。此名额仅提供荣誉证书。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根据推荐人选的学业情况、科研能力、在华表现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审。

 

三、    申请条件

(一) 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二) 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三) 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四)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四、    个人提交纸质材料的要求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登陆http://studyinchin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信息,并下载打印。(留学项目种类请选择C,受理机构编号为10271,学习期限统一为2019.9.1-2020.7.15);

2.  2018-2019学年的成绩单(教务系统生成并加盖公章);

3.  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申请地点虹口校区2号楼203室);

4.  班主任或导师出具的推荐信(包括申请人在学期间的学习情况、科研成果 、评奖评优情况,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情况,总体在华表现等内容):

5.  《我的留华故事》一篇(题目不限),字数不少于800字,语言为中文或英文(《故事》内容应侧重在华学习生活期间积极深刻的经历、体会和感受,以期激励更多的国际学生努力奋斗);

6.  其他辅助支撑材料(如,科研论文发表的检索证明、录用通知;各类国家级、省市级比赛的获奖证明;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职务的证明等)。

 

五、 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 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0月17日17时止。

2. 地点:上海外国语大学留学生办公室(虹口校区2号楼202室)。

 

 

上海外国语大学

留学生办公室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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