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外中国政府奖学金(B类)自主招生项目申请指南

  • 2024-11-14

点击下载申请附件


    上海外国语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B类)自主招生项目现有“高水平研究生”奖学金和“丝绸之路”奖学金,共两个子项目。前者采取“个人申请、院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具有优秀学科背景、专业能力及未来发展潜力的国际留学生,在我校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后者重点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急需领域专业人才培养,招收共建国家的国际留学生在我校攻读该项目招生专业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高水平研究生”和“丝绸之路”奖学金项目在“个人申请”阶段不做区分,统一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B类)自主招生项目,同时开放、同时截止申请,同期组织入学笔试和面试。“高水平研究生”项目先于“丝绸之路”项目推荐候选人,二者不重合、不冲突。“丝绸之路”奖学金项目将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我校申报的该项目的实际批复情况(不排除未获得批复的可能性),由学校在已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B类)自主招生项目并获得预录取的生源中匹配项目招生专业的方式进行评审和推荐。

    *以下内容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工作管理办法》制订,解释权归上海外国语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基 本 信 息

 

1.    招收类别:硕士、博士研究生。

2.    申请条件: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攻读硕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5岁;攻读博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40岁。

3.    可申请专业《研究生专业信息表(2025)》

4.    入学时间:2025年9月。

5.    资助期限(学制):硕士2-3年,博士4年;以最终《录取通知书》上的学习起、止时间为准。

6.    资助标准:全额奖学金。按照现行中国政府奖学金标准执行,即正常学制期内减免学费、校内住宿费和免来华综合医疗保险费、提供每月生活费。

7.    申请受理机构:上海外国语大学留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上外留办”)。

8.    申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月17日12时(以在“上海外国语大学-留学生在线申请系统”成功提交申请的时间为准)。

 


申 请 & 录 取 流 程

 

即日-2025年1月17日——个人申请

个人注册并登录“上海外国语大学-留学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apply.shisu.edu.cn),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缴纳报名费,提交申请。

1.    申请人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录取院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励金)的资助,一经发现,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并须退还已领取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对于刻意隐瞒资助情况的,除取消资格外,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2.    申请材料见《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3.    上传的材料除照片外,均须提交PDF格式文件。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4.    为确保联络通畅,申请者务必在申请表中填写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

5.    完成提交后,请申请人留意查看申请系统中的状态变化:“已接手”并保持不变,表示申请已在处理中并进入考试排队;显示为“材料不全退回”,表示材料不符合要求,请根据退回意见及时修改并尽快重新提交,以免错过考试安排。

2025年3月3日-3月21日——院校审核

学校审核在线申请材料、组织申请人进行网络入学考试、评审产生“高水平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指导候选人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申请。

1.    申请人必须参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院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在线笔试、面试)。考试安排以邮件形式通知到学生个人,考生应留意考试通知邮件,缺考视作放弃申请。

2.    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申请者方有资格参与奖学金候选人的评审,奖学金正式候选人名单由学科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产生,并在“上外留办”网站公示。

3.    “上外留办”将为奖学金正式候选人提供《录取通知书》以完成奖学金系统的材料提交。

3月24日-3月28日——院校推荐

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高水平研究生”奖学金项目正式候选人推荐材料。

4月-6月——专家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高水平研究生”奖学金正式候选人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审。

同时,根据“丝绸之路”奖学金项目批复情况,推荐该奖学金候选人。

评审与推荐流程与“高水平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相同。

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规定,每位中国政府奖学金B类项目申请人仅有一次参评机会。如院校上报推荐的奖学金候选人最终未通过上述“专家评审”而被系统“淘汰”,则其当年的B类项目申请全部结束。

7月-8月——择优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下发的“高水平研究生”“丝绸之路”奖学金授予通知,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相关个人确认接受最终录取结果后,学校通过“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向其发放正式录取文件。

8月底-9月初——报到注册

奖学金获得者申请来华留学签证,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校办理新生注册手续。

1.    本项目奖学金不可延期,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和奖学金资格。

2.    奖学金获得者在报到注册时,必须携带申请材料原件,接受研究生院的核验。如发现材料缺失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奖学金资格和入学资格。

3.    本项目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4.    奖学金获得者须按照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返回顶部